关于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美术作品展”的征稿通知
Date: 2026-05-10 Categories: 行业动态 Views: 1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铭记历史,弘扬长征精神,不忘初心,走好新长征路,以艺术形式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推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现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联合承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申报及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由承办单位成立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艺术指导工作。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拟定于2026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五、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拟展出作品约120件(幅)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
八、参展要求
(一)尺寸:中国画画芯(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200cm;版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不展出版画原版;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50kg。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玻璃和陶瓷。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如玻璃、陶瓷易碎易折损材料作品入选,作者需自行将作品送达展馆安装和撤展)。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二)投稿要求: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AI生成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违规作者及行为将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人个信息和作品信息。一人仅限投稿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0时至7月5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687。
(二)复评:
1.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2.原作寄送请附《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复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2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4月






